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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市场监管

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后要及时上牌

办理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0”收费

  本报讯 (通讯员 屠均涛) “市场监管局吗?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售后服务时,商家要收取费用……”近日,市民张女士通过12315系统联系下管市场监管所,反映某电动车商家在办理国标电动车上牌服务时,向消费者收费。随即,下管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及时到达投诉地点,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

  经核实,为了上班方便,张女士今年4月花费1800元,购买了某品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因购买时天色已暗,双方口头约定,之后随时可以进行免费上牌服务。后来,因工作原因张女士一直未到店内进行上牌,直到最近她了解到,2023年1月1日起,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道路行驶,这才感到着急,赶去上牌。

  9月下旬,张女士与商家进行了联系,商家要求,张女士要补贴50块钱,才可以办理上牌。商家的理由是,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将出厂合格证等资料丢失,必须补办合格证,50块钱是邮寄费用。因张女士未留存相关聊天记录,也无店家涉及上牌费用的相关纸质协议,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三天内为消费者免费进行上牌服务的协议。

  据悉,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随着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如火如荼开展,个别商家浑水摸鱼,挣上一笔的心态也逐步产生。

  因此在这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条规定,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再次号召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要将发票、证件等原始资料保存好,并及时为所购车辆进行上牌,遇到店家乱收费的情况,市民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上虞日报 市场监管 00006 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后要及时上牌 2022-09-29 上虞日报2022-09-2900008 2 2022年09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