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诊 类型 | 就诊 区域 | 费用分类及分段 | 报销 比例 | 其 他 |
| 慢性病普通门诊(限纳入慢性病范围的药品) | 绍兴 市内 | 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 60% | 门诊起付标准50元,累计净报销限额1000元。上年度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累计净报销限额再提高200元(1200元)。 |
| 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肺结核) | 70% | |||
|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50% | |||
| 市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 | 15% | |||
| 指定 定点 零售 药店 | 上年度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 | 40% | ||
| 其他人员 | 15% | |||
| 绍兴市外(异地备案人员) | 备案地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0% | ||
| 备案地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 | 70% | |||
| 备案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