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绍兴市上虞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绍兴市上虞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