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徐军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在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在全国百强区排名持续晋位”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可持续、普惠性”导向,坚持“聚焦项目、大抓落实”工作方法,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产城融合发展年、基层治理深化年“三个年”活动,大力推进产业发展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城市功能项目“三个一批”重大项目,拉高标杆,奋勇争先,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良好态势,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合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之区、品质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