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绍兴市上虞区
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财政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绍兴市上虞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区科技局、区金融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