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质服务守护万家烟火气
上虞区天然气公司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本报讯 (记者 戚罗燕 通讯员 陆思伊) 燃动文明之光,照亮民生之路。5月23日,中央文明委正式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上虞区天然气公司成功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成为此次浙江省燃气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企业。
作为我区唯一拥有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燃气企业,该公司自2004年3月成立以来,已构建覆盖中心城区及14个街道、乡镇的供气网络,日最大供气量达120万标准立方米,保障全区11万居民用户和千余户非居民用户的用气安全。
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先后创建“两支队伍 四心服务”党建品牌、“四清一品”清廉示范点,党支部连续6年获评浙能集团五星级党支部,并6次获得集团先进党支部称号。通过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优质的服务是企业立足之本。公司以“三笑服务”(口笑、眼笑、心笑)为服务准则,创新实施“四办服务”(一次办、线上办、就近办、联合办),助力上虞区建成全省首个“水电气”联动过户线上办理平台。自2019年起,持续开展“燃气流动服务车”进社区,完成居民入户安检26万余户,为4.3万户家庭免费更换金属波纹管,发放安全用气手册26万份。客户服务中心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浙江省省部属工人先锋号、绍兴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育,成功培养出浙江青年工匠1名、浙能工匠2名、浙江金蓝领1名及省部属企事业“能工巧匠”1名,青年员工获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3年来,组建专项团队推进老旧小区燃气改造工程,惠及居民3.4万户,让老百姓“背瓶上楼”成为“过去式”。此外,公司开展“双千结对 共建文明”行动,与丁宅乡华湾村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组织志愿服务900余人次,助力上虞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是对企业长期坚持“安全供气、优质服务、公益担当”发展理念的最高肯定。公司将继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升城市燃气保障能力,为民生用气安全和服务升级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