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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期间,有人居然燃放烟花爆竹

上虞公安:罚款200元,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调查取证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倪参丹 通讯员 徐然) 中高考期间,我区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竟仍有市民顶风作案。6月16日,上虞小越街道一男子因新店开张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罚。

  当天上午,中考科目数学正在进行中,小越派出所副所长朱恩江带队在小越街道中学巡逻。10时许,考点周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爆竹声。“怎么还有人放烟花爆竹?”朱恩江当即带领执勤队员,循着声音的方向赶去,果然在小越新市场路附近一家店前,找到了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骸。朱恩江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对店家的营业执照拍照取证。

  “上虞全区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更何况现在是学生们中考的关键时期,你这样不仅违法还会干扰到孩子们考试,糊涂啊!”面对朱恩江的严厉批评教育,老板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民警同志,是我做错了,我愿意接受你们的处罚。”经了解,为庆祝当天新店开业,陈某特意在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烘托喜庆氛围,全然忘了燃放烟花的噪音会影响到附近正在中考的学生们。

  最终,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民警当场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

  “自中高考以来,我们在做好考点安保工作的同时,还联合民兵队伍开展街路面巡逻,对摊贩喇叭、广场舞音响等噪音源开展‘静音’集中整治,全力保障辖区中高考顺利进行。”小越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中考期间,有人居然燃放烟花爆竹 2023-06-20 9884345 2 2023年06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