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企业: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区残联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意义深刻、责任重大。目前我区共有各类持证残疾人16000余人,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生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稳定就业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近年来,中央、省、市、区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发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等各类就业形式的专项政策;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用、税收优惠减免、政府采购优先等各类扶持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 1 名残疾人,按上年度1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按上年度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制度及超比例安置奖励政策。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各爱心企业的支持下,截至目前,我区残疾人就业比例达70.7%,居全省前列。
残疾人事业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事业。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的道路上,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殷切希望各爱心企业继续高举人道主义旗帜,把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衷心祝愿各企业事业发展蒸蒸日上、行稳致远,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