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爱企,日日爱企
畅 言
2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设立“爱企日”、开展“爱企行动”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按照“政企连心、市县联动、精准服务、常态长效”原则,把每年5月27日设立为“爱企日”,组织开展“1+7”爱企系列行动。(见2月13日《绍兴日报》)
绍兴市政府设立“爱企日”、开展“爱企行动”,自是基于营造全社会尊企爱企帮企护企良好环境,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考量。作为一个生动的载体,因其导向正确、内容丰富、措施扎实,因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把每年5月27日设立为“爱企日”,其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在于:通过“爱企日”的设立,让全社会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一起来“尊企爱企帮企护企”;不仅要做到“爱企日”“爱企”,更要做到“一日爱企,日日爱企”。
是啊,“爱企”绝不能成为挂在嘴上的口号,而应成为一种口惠实至的实际行动。而这也恰恰是绍兴市政府提出设立“爱企日”,并相应组织开展“1+7”爱企系列行动的原因所在。自然,“1+7”爱企系列行动既是“爱企日”的配套行动,更是贯穿全年“面对面、点对点、零距离”方式,畅通政企对接交流机制,共商发展大计,共解发展之难,共谋发展之策,合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具体举措。
如果说,“爱企日”的设立是非常紧迫和完全必要的话,那么,关键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尤其要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关爱企业、尊重支持企业的良好氛围的同时,切实做好“三入”工作:一是要思想上要深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仅关乎一个城市的生存与发展,也与每一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因此,要在思想上自觉树立起“爱企就是爱城市,爱企就是爱自己”的观念,以此规范和指导自己的“爱企”行为;二是感情上要融入。要在正确处理“亲清关系”的前提下,坚持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尤其要把企业和企业家放在心上,做到企业及企业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设身处地施援手,满腔热情予帮助;三是行为上要投入。要深入企业,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常听取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精准施策、援企惠企,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
设立“爱企日”,当然不是单向的行为,对企业和企业家来说,也要主动呼应,自觉对接,坚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抢抓机遇、扩大开放、拓展市场、创新发展,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取得新的业绩,为全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