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
绍兴市上虞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设立绍兴市上虞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 坚
副主任:潘立峰 许建超 王永表 夏永江
徐 耘 章颖芳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王飞军 王国尧 王炜吉 卢梁勇 冯 柱
朱江桥 许君意 阮建明 孙卫国 孙伟琴
孙国军 杜永刚 吴自强 沈 波 沈娟芬
张国富 张春育 陈 坚(区应急管理局)
陈国仁 陈荣荣 陈曙焕 陈鑫淼 范文卫
茅国清 罗黎明 竺春燕 金利刚 单樵兴
赵伟平 胡四海 胡关炎 闻桂珍 祝荣法
姚铭华 钱陆军 徐 彪 陶劲松 龚开洋
崔煜忠 章天天 谢晓峰 蔡建红 樊剑雄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范文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国仁、茅国清、赵海江、单樵兴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以上名单如因人事变化,作相应调整。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