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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将全面推行施救社会化服务




通讯员 梁同海

本报讯 日前,从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获悉,为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服务公安交通管理,借鉴其他市县交通事故车辆施救工作成功经验,我市将对交通事故车辆施救、停放实行社会化服务。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道路不断延伸,车辆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作为交通事故后人员、车辆施救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次我市事故车辆施救实行社会化服务,主要是采用由社会承担事故车辆施救职能,成立专门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施救服务中心,独立开展事故车辆施救服务工作。

据悉,事故车辆施救主要职能有:在事故接警调度室待命,一旦接到事故报警,立即随事故处理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施救,协助交警做好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处置,事故车辆及物品的拖、吊、搬运等现场清理,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事故车辆的保管,施救服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有关人士指出,推行事故车辆施救社会化服务,可以解决目前我市事故车辆施救能力低,施救出警慢的状况,事故施救及时、服务周到,可以降低事故人员伤亡率,减少人员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对改善民生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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