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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撞”上同一人 “碰瓷”诈骗被刑拘




通讯员 徐杭惠 阮先羽

本报讯 兄弟俩竟然在同一天开车“撞”了同一个人,而且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又同样是1100元,是巧合还是人为安排?事情发生后,警方经过缜密调查,揭穿“碰瓷”把戏,“受害人”依法被刑事拘留。

数天前的上午9点左右,在崧厦镇收购废品的谷某开着农用货车行进在公路上。经过一个三岔路口时,一辆自行车突然蹿了出来,谷某赶紧一个急刹车,车是没撞上,可人还是“重重”地摔倒在了马路上,痛苦地呻吟。

谷某也被眼前这一幕吓了一跳,他赶紧下车扶起摔倒的男子,就在这时,旁边走来一个“路人”:“我看到你把他撞了,他伤得这么重,赶紧送医院抢救啊!”

很快,许多不明真相的路人围了上来,在听完董某的讲述后,大家纷纷要谷某赔偿。几分钟后,倒在地上的男子“艰难”地爬了起来,他说只要谷某愿意赔偿医药费就愿意“私了”,他自行到医院包扎伤口。眼看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谷某只能自认倒霉。当场从口袋里摸出1100元钱给了“伤者”,随后开着车子离开现场。

当天下午4点左右,谷某接到弟弟的电话,原来弟弟开车经过三环线时,把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撞了,对方要求赔偿1100元钱,可弟弟身上没带这么多现金,只能向谷某求助。

当谷某赶到事故现场时,他惊讶地发现,躺在地上的人竟然就是上午被自己“撞”的那个男子,而“目击者”又是董某。谷某越想越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就拉住“伤者”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并把双方当事人和“好心路人”董某全部带回了派出所。

在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后,发现周某和董某是一对专门靠“碰瓷”行骗的骗子。周某专门负责装伤,董某则装成目击者向不明真相的市民讲述编造的事故过程,给司机造成压力,促使司机进行赔偿。

民警在这里给司机朋友支招:首先,市民在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随时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急躁,不要给“碰瓷党”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如遇到此类情况时,坚持原则,让交警判定责任后再赔付,不随便“私了”。同时,要对证据进行保全,有条件的可将事故现场用相机拍下。如果有目击者在现场,尽量请他们配合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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