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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养老保险制度惠及育龄群众8081名




通讯员 周建忠 记者 宋彦佩

本报讯 截至今年7月,沥海镇城沿村育龄妇女杜杏琴,每月领取500多元的计生养老保险金已整整一年。她是我市享受计生养老保险金的第一人,同时见证了我市计生养老保险制度实施7年来关怀计生家庭的工作历程。

据悉,我市于2002年出台《上虞市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将农村双农独女户家庭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推行计生养老保险制度。凡到达一定年龄的双农独女户家庭夫妻,主动放弃生育的,夫妻双方可自愿选择一方参加计生养老保险,缴费由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共同负担30%,作为对计生参保对象的补贴,并且连续补助15年;对年龄偏大,不愿参保的对象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双农独女户家庭参加企业职工扩面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双农独女户家庭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据统计,7年来,全市参加计生养老保险育龄群众人数达8081名,市、乡镇两级财政补助养老保险缴费高达576.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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