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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三不管”

城管部门划清行权“界限”




记者 厉红祥 实习生 沈丹

本报讯 城市管理中往往会碰到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三不管”等现象,使一些事件的处置变得复杂。日前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新明确的职责,今后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各类噪声和污染,由市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查处。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时,应及时将案件情况抄告给市规划局,市规划局接抄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认定意见,抄告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可能影响周边环境和给市民生活造成影响的洗车店、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加工店、饭店、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工商局在发放营业证照前,应牵头会同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先踏看现场,实行联审联批制度。

另外,在管理查处违法停车方面也作了明确:侵占城市人行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查处;侵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查处。违法车辆同时侵占非机动车道和城市人行道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发现的也可以管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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