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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监管涉奥食品安全




通讯员 丁俊 记者 贺陶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四项工作措施,加强了对原辅材料的采购验证及使用、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程监管涉奥食品安全。

这些措施包括要求每家涉奥食品生产企业对每一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验货、索证,并认真做好进货台账;根据原辅材料的特性检查其储存条件,按工艺要求规范使用,并及时做好出库数量、时间、领取人等信息记录。严禁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求企业落实专人加强检查生产车间和工艺布局,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和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等现象。检查企业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及合理性,是否按作业指导书规范生产,各类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检查企业计量器具的有效期,查阅企业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做好销售台账,详细记录产品销售日期、渠道、数量和去向等销售情况。对已出厂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及时召回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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