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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过了保质期的食品?

我市出台问题食品处置预案



记者 徐芳

本报讯 买商品尤其是买食品的时候我们都习惯看看保质日期,但对那些过了保质期或保存期的商品后来去了哪里很少有人追问,也正是这些有“问题”食品的存在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近日,城区8家大中型商场以及配送中心共同发起倡议,正式实施问题食品处置预案,从而为提高问题食品的处置效率,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迈出崭新一步。

据悉,该预案将根据食品包装的外观可直接判断、属于不正当竞争、经检测为不合格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其它食品等四大块15类食品列为问题食品,其中包括常见的“三无食品”、临近(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食品等。预案对临近保质期或保存期概念作出了统一规定。针对消费者关注的问题食品处置问题,该预案倡议各有关商场超市应主动采取措施处置,如设立临近保质期或保存期商品专柜,通过店堂告示或各级新闻媒体发出消费提示,排查、主动下柜、召回、销毁等。预案还对问题食品发现途径、应急响应、后处理工作、工商部门的职责及监管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和规范。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区8家商场(超市)、配送中心年销售食品量占全市一半以上,在他们中间倡议实施问题食品处置预案,可以为其他商场、超市提供示范。而制定此预案最根本的目的是强化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所制定的问题食品处置规范和流程也便于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操作。预案对临近保质期和保存期食品作了明确的界定,也为食品安全筑起又一道防线。作为监管部门,下阶段将通过预案实际演练、加大社会监督举报查处力度等手段,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内容,为消费者放心安全消费提供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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