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社保三项制度

让城乡居民共享“阳光”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涉及到全市30多万参保对象的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三项制度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1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三项制度的推行分别举办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负责人和局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班。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行的一项制度,凡具有上虞市户籍、参保时向前推算户籍年限连续满5年(属政府统一安置迁入的人员不受户籍年限限制)、年龄16至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则规定,在我市具有10年及以上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农村养老保险除外),每月可申请领取50至100元不等的补贴。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原制度的基础上作完善,调整了缴费标准,适当提高保障待遇,并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办法。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