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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儿子投票未成竟抢夺票箱

法盲郑某涉嫌破坏选举秩序被治安拘留



记 者 章海宁 通讯员 倪永灿

本报讯 只因未办理委托手续不能替儿子投票,有人竟无理取闹指责工作人员,最终上演了抢夺票箱的闹剧,致使村委会选举被迫中断。4月12日,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法盲郑某被公安机关处以8天治安拘留。

4月12日上午9时许,丰惠镇西湖村村委会选举正在进行,村民郑某走进村支书办公室,说其儿子有选民证,现在外地上大学未能回来投票,要求村选举委员会允许他代为投票。村支书表示,如办理过委托投票手续可以投票。由于郑某儿子未办理委托手续,不能替儿子投票的郑某气哄哄地走出支书办公室。

郑某接着来到楼下投票点,听说别人也在帮家人投票,“别人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越想越气的郑某一边指责选举工作人员作弊,一边冲上去抱起票箱就向外面走去,“这样的选举还不如不选好了,我要把票箱扔到河里去。”在工作人员极力劝阻下,郑某最终把票箱放回原处,但还是继续辱骂工作人员并动手推搡,致使村委会选举被迫中断。

郑某的行为已扰乱了正常的选举秩序,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果断对郑某处以8天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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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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