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农民也报医疗费 看病越来越轻松

四种保障制度完善全民医保




记者 陈智尧

本报讯 3月12日,梁湖镇华山村村民宋连珠因上呼吸道感染前往梁湖镇卫生院就诊,共花去医药费111.02元,但实际上这位60岁的大妈只支付了94.93元,剩余的16.09元医院给她“报销”了。像宋连珠一样,从本月起,我市50多万农民全部方便地享受到门诊医疗补偿,这使得我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更加完善。

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市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公费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四种医疗保障制度。这四种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较好地体现了我市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据介绍,除公费统筹外,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始于2002年,其参保对象以企业的现职和退休职工为主,也包括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自谋职业者及个体工商户等,截至目前,参保人数已超过1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于2003年12月,参加2008年度新农医人数已达到56.8万人,参保率超过93%,另有8.5万余名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刚实施的《上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则是上述三种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与补充,其医保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

在这四种医疗保障制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新农医制度,因为它涵盖了我市整个农村。我市新农医制度始于2003年12月1日,据统计,四年多来,全市约9%的参保个人及27%的参保家庭曾得益于新农医制度,共有4.7万多人获得总额达1.27亿多元的基金补偿。新农医制度的深入实施,为降低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广大农民的参保意识。

作为一项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中不断得到完善与提高。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新农医制度出现了五个变化,除农民看病门诊能报销医疗费的15%外,今年新农医筹资水平有较大提高,标准由去年的每人75元提高到125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从过去45元提高到80元,这促使新农医制度更加具备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特性;另外,全市参保农民的受益面有所扩大,其补偿模式由过去的“住院大病统筹”扩大到“兼顾门诊小病统筹”;全市参保农民的住院医疗费补偿水平有所提高,补偿最高限额从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3.5万元;新农医补偿比例的设置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这也是今年我市农村医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