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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从前天下午召开的市检察院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去年,市检察院围绕市委“创新强市、创业富民”战略,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提请批捕案件501件907人,案件受理数同比增加13.09%,经审查批准逮捕471件85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7件1132人,案件受理数同比增加14.6%,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59件995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以深入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行业系统预防、重点工程预防和个案预防,注重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完善侦查工作机制,加大查办大要案和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紧抓刑事抗诉、纠防超期羁押、民行监督三个重点,加大防错防漏工作力度,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市检察院还切实增强民生意识,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犯罪的侦查监督,监督立案了一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优先办理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行申诉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泉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国松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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