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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飞利浦合资七年增资添活力

追加注册资金1.2亿元



图为阳光——飞利浦合资公司增资签约现场。 韩坚 摄

记者 陈胜龙

本报讯 昨天下午,阳光集团与荷兰飞利浦公司在我市举行合资公司增资签约仪式,追加注册资金1.2亿元,使阳光——飞利浦合资公司从七年前合资时的6000万元增加到1.8亿元。市领导杨文孝、叶时金、卢一勤、马韩儿、陈坚和飞利浦全球节能灯总裁艾马希先生、飞利浦采购集团总裁冯保罗先生、飞利浦全球技术总裁戴卧克先生等出席签约仪式。

市委书记杨文孝在签约仪式上说,阳光——飞利浦合资公司增资签约是阳光集团发展历程中的一件盛事,也是市工业经济领域中值得关注的一件大事。2001年,飞利浦公司与阳光的合资开启了上虞市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的先河。合资公司成立以来,不断超越,取得了不斐的成绩。这次阳光与飞利浦共同增资,不仅为合资公司的发展确立了更高的起点,更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希望合资公司继续抓住有利的合作机遇,为双方的合作双赢及上虞经济发展创出更辉煌的业绩。

据悉,阳光——飞利浦合资公司经过近7年的发展,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合资公司产量由最初的年产节能灯2000万元只发展到2007年的年产1亿只,远远超过了当初设定的4000万只的生产目标。合资公司获得了绍兴市自营出口十佳企业、绍兴市十佳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国际照明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成员企业。

在热烈的气氛中,阳光集团总经理徐国荣、飞利浦照明公司全球节能灯高级市场总监艾马希共同在增资扩股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对增资后双方的发展前景作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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