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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查”知多少

代表建议要规范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耕地普查……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认为,各类普查名目过多,内容交错,亟须统筹规范。

车晓端调查过,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普查繁多:统计部门牵头组织的,有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每五年一次的1%人口抽样调查,每年一次的5‰人口抽样调查、农业普查和两次经济普查;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的,有污染源普查;国土部门牵头组织的,有耕地普查;文化部门牵头组织的,有文物普查……

普查是国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掌握更多信息,可由于普查内容过多、部分指标口径不严谨、个别指标偏离实际,导致有的普查主题偏离。车晓端还注意到,有的普查在内容、指标的设置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一定的部门局限性和随意性,造成普查数据数出多门,互不相通。如2006年农业普查,已就“三农”情况作了全面彻底的调查,包括耕地面积等相关指标,有关部门2007年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耕地普查。造成同一指标在短期内重复普查,并有可能同一指标出现数据上差异。
“如果算账的话,普查过多,产出投入机制也不够合理。有的普查涉及面广,从县市到乡、村,都投入大量资金,基层不堪重负。”车晓端说,“每次普查,各级政府都要挂一块牌子,组织一套班子,购置一批设备。普查结束,班子解散;另一普查开始,再重新组织实施,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车晓端说,《统计法》明确规定,全国重大调查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因此建议国家制定相应的普查法规,在指标设计、投入机制与资源共享方面,都应该有统一的规范。尤其对经广泛论证后确定的全国范围的普查事项,尽可能做到“少而精”,减少部门交错和部门局限性需求的全国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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