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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摘要)



 ●把职业教育纳入年度对市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实施职业教育年度督查考核制度。

●到“十一五”末,市职业中专创建成国家级重点建设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力量建设以化工专业为主的学历与培训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中心,并利用现有普高教育资源发展职业教育;建成3个省级以上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4-5个,年招生100人以上的专业均达到绍兴市示范专业。

●到2010年,全市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占80%以上。

●“十一五”期间,市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专项经费逐年增加,每年安排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不低于地方可用部分的30%。其中,对省级及以上财政支持的职业学校基地建设和示范专业建设,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设立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设备资金及专业教学专项经费,每年投入25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专项用于职业学校专业设备设施建设;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工作经费;职业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学校。

●加大财政对职业学校开展实习实训的支持力度,每年按生均200元的标准安排实习实训专项经费,用于实习实训中的材料和能源损耗补贴、支付向社会聘用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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