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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不办手续 韩某受罚得教训



通讯员 朱千一 陈桂燕

本报讯 连日来,家住章镇老集镇的韩某逢人就说:“我家出租房屋,因没有办手续,结果被查处,教训实在深刻。”

原来前段时间,章镇派出所对全镇600多家出租房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老集镇今年60多岁的韩某等4家出租房未到派出所办理出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章镇派出所对未办房屋出租手续的4户人家进行了罚款处理。

据悉,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出租前,应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后持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如:居民身份证、租房协议)到派出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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