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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盗电瓶四十只 野外停车要当心



通讯员 姚晓灵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3名来绍兴做蔬菜生意的山东男子,觉得买卖蔬菜这一行业靠力气挣钱来得慢,于是把眼晴瞄准停在路边的汽车,干起盗窃汽车电瓶的勾当,结果不但没有快速致富而且还进了看守所。

不久前的一个凌晨,市公安局道墟派出所教导员马百根带领民警、保安正在龙盛大道夜巡。突然,一辆挂着山东牌照的桑塔纳迎面疾驰而过,马百根觉得桑塔纳形迹可疑,调转车头追赶。追了大约1公里,桑塔纳被截获。尽管车上没有赃物,但3名男子面对民警的询问,牛头不对马尾,很有可能是盗窃嫌疑人,便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3名男子中,现年31岁的高某和27岁的任某都称来自山东到绍兴做蔬菜生意,这次专门到道墟来收购蔬菜,而25岁的王某说是从绍兴到上虞来玩的。民警终于在黎明前打开了王某的缺口,3男子承认自己曾在上虞盗窃汽车电瓶13只。

在看守所,经过一番思想斗争,3名男子交代开着桑塔纳,在上虞、绍兴、诸暨4天盗窃汽车电瓶40只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前不久,高某等3名男子利用凌晨时分来到我市章镇镇,在公路两侧盗窃汽车电瓶3只,转手卖给绍兴1家废品收购店;第2天凌晨驱车来到诸暨赵家镇,盗窃汽车电瓶12只;第3天再次驱车来到诸暨次坞镇,盗窃汽车电瓶9只;第4天,驱车在我市道墟、绍兴县东湖盗窃汽车电瓶16只。

在盗窃过程中,他们选择凌晨人们熟睡之际,目标是货车电瓶。他们分工明确,高某开车,任某、王某行窃,销赃后赃款平分。目前,3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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