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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有差错 受害者变成窃贼



通讯员 杭惠 先羽

本报讯 因为自己的电动车被人偷,一念之差伸手偷别人的电动车,完成了一个从受害者到窃贼角色的转换。为此,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贵州来虞打工的陈某暂住百官前江。不久前,他骑电动车到城区游玩,将电动车停放在某大厦下。当晚7时许,他发现自己刚买的电动车被窃,心中一直不爽。14日下午,陈某路经小越镇某工地,看到附近有一辆半新的电动车,正好近处无人,远处的人忙着低头干活,心想自己的车子被人偷走,行动不便,何不趁此机会也偷一辆?于是,他掏出那辆被偷电动车的钥匙,走近车,将钥匙捅入电源锁孔,未能打开启动,便打算推到修车摊请人开锁。当他用力推着电动车出工地门口时,被民工远远看见,一齐追赶,将陈某擒获。随即,民警赶到,带陈某回所审讯。

鉴于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警方给予他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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