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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身体优势” 三女子入店行窃



通讯员 杭惠 习习

本报讯 三个外地女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趁店主不注意时窃取抽屉里的钱财。日前,我市警方抓获这个孕妇盗窃团伙。

5月23日中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丁宅乡任溪村的一家小店有小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令民警吃惊的是,所说的“小偷”竟是三个妇女,其中一个是身怀六甲的孕妇,一个是抱着嗷嗷待哺婴儿的妇女。随即,民警将3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孕妇姓邹,手抱婴儿的妇女姓田,另一名妇女姓冯,她们都是贵州人。她们谋划利用现在的“身体优势”——怀孕和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伺机盗窃。这天上午,她们雇了一辆小车,沿路寻找目标。当车子开到丁宅乡任溪村时,她们看到一家小店里只有一个老汉,于是下车走了进去。3人围着老汉买东西,田某说要买“娃哈哈”,冯某要买洗发露,而邹某就慢慢移向放钱的抽屉,轻轻地打开盒子,将数百元钱放入口袋。幸亏老汉的表弟路过及时发现,才没有让她们得逞。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为此,邹某和田某被教育后释放,没有“法宝”的冯某被处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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