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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异地运营 以假乱真被罚



通讯员 石勇生 吴晓杰

本报讯 1月24日,安徽蒙城出租车驾驶员段同跃因异地经营出租车,被我市运管所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1月17日,市运管所96520投诉中心接到上虞电台转来的听众反映,说在曹娥开发区看到一辆无牌照出租车在载客。该车不是上虞出租车,但型号和颜色与上虞出租车一样,也有顶灯和计价器,驾驶员是外地人。

次日,该所路检队执法人员上路检查,晚8时多在开发区花园东路发现那辆无牌照出租车上了2个客人,执法人员立即驾车跟上去,在汽车东站客人下车时拦住那辆车子。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是安徽省蒙城县大禹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车牌号为皖S53079,其经营地是安徽省蒙城县境内。据驾驶员段同跃说,他是于去年12月24日来上虞接打工的哥哥,可他哥哥要等到今年1月下旬回去,于是就留在上虞,有时晚上便摘下车牌,利用看上去和上虞出租车相仿的特点,做起载客生意。

经调查,该所执法人员认定那辆出租车属于违章异地经营,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决定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该车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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