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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纠纷是“公务” 蛮横无理是“妨碍”



通讯员 杭惠 啸吟

本报讯 民警在调解民事赔偿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不满民警“偏护”另一方,就与自己的亲戚无理吵闹起来,继而抓住民警警服上的领带,推打民警和保安员,结果自己被民警教育,其亲戚进了班房。

上月底的一天上午,丁宅乡辖区民警在该乡调解室为某村丁女士调解赔偿纠纷。之前,丁女士与同村的余女士因琐事相互谩骂,后双方发生冲突。在两人的冲突中,旁观者石某看到一切。丁女士这次想让石某再来作一次证。在调解室里,当民警对石某说“你要如实回答,不要作伪证”时,站在门外的丁女士听到此话,冲进屋内,与两名亲戚一起恶骂民警和身旁的一名保安员。两名亲戚还动起了手,一个把民警警服上的领带 扯下,还用拳头推打民警,另一个将保安员身上抓出两道伤痕。面对60岁的老人和40岁的中年人这般无理,民警没有还手,而是及时向所里汇报情况,并将两人带回所里。

当民警向两人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两人后悔地说:“是自己太冲动了,能不能道个歉算了?”法律是公正的,做错就要付出代价,两人均被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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