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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人才公寓经适房建设 深化廉租房民工公寓管理

明年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更趋完备




记者 徐芳

本报讯 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在进一步深入实施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建设民工公寓的基础上,明年还将启动人才公寓和经适房建设,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由此更趋完备,更多市民将享受到住房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叶时金在常务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切实抓紧各项住房保障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人才公寓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到位。

据悉,作为一项贯彻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引进人才后各种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才公寓建设将按照“分期规划、分步实施”的开发思路有序推进。首期人才公寓选址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67亩。首期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工业企业引进人才,包括省“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和获市级及以上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等。人才公寓将采用限价销售市场运作模式进行开发,主要套型为90平方米,预计于2009年底前可投入使用。

明年我市还将建成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初步选址地点确定为市区城南地块,首期规划用地为30亩。按照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且须符合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等一系列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同样也限定销售价格、设置上市交易条件,有明确的申购程序。

在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以货币(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并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如将申请受理时间从每年11月改为随时受理申请,配租中心分季度集中审批,将申请家庭的住房条件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提高到低于15平方米,将经济条件从拥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扩大到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家庭等等,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同时,申请家庭的配租标准也由原先的最高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5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

此外,在现有民工公寓建设基础上,我市明年民工公寓将扩大供应量,建设重点将放在杭州湾工业区和周边乡镇,切实改善民工住宿分散、管理困难、流动性大、企业用工难等一系列问题。

会议还就明年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安排情况、实施“商贸活市”、外宣工作等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并正式确定了从明年7月起,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费的“五费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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