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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政策

鼓励发展农村现代家庭工业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农村现代家庭工业已成了我市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增加劳务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决策的指引下,我市越来越多的农民投身家庭工业,掀起创业热潮。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于日前出台了鼓励农村现代家庭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今后,我市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要求,切实加强政策引导,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采取“工厂外设、服务外包、来料加工、委托加工”等合作方式,加快家庭工业发展,围绕“致富农民群众、壮大村级经济、做大经济总量”的总体目标,到2011年争取新增家庭工业户6000户以上。

据介绍,家庭工业是指个人投资创办,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为主业,以单家独户或几家联户为单位,依托自家房屋和场地以及在家庭工业集聚点等场所落户,从事生产、加工的工业实体。对未申领有关证照的家庭工业户,须经所在村推荐,乡镇(街道)审核认定、登记造册,报市扶持发展家庭工业办公室。已办理有关证照的家庭工业户,由市工商部门认定后报市扶持发展家庭工业办公室备案。

我市鼓励发展农村现代家庭工业的主要内容为降低创办准入门槛、扶持新办家庭工厂、创新税费征管方式、实行用电优惠扶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持家庭工业经纪人、拓展生产加工场所、建设家庭工业集聚点、培育家庭工业专业村等。其中,对从事家庭工业的户占全村农户40%以上,并建立相关服务组织的行政村,市扶持发展家庭工业办公室将根据其实绩每年评选5-10个专业村,每村给予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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