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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覆盖全市

该享受的一个也不漏



记者 俞立青 实习生 阮伟萍

本报讯 从10月16日我市召开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我市将按照“货币(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原则,对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居民家庭应保尽保,真正实现居者有房住。截至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良好,现已经进入申请、受理阶段,凡是符合条件的“双困”收入家庭,只要向户口所在居委(社区)如实填报家庭情况,提出申请,都能享受到廉租住房制度的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着力推进住房建设、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有关廉租房管理规定,结合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基本情况,有关部门于去年开始对我市房地产租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并以此为基础初步拟定我市城区及各建制镇住宅房屋市场租金价格水平。随后以我市第一季度低保户数量为依据,具体掌握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落实房源和资金。目前全市已开始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只要经过初审、复审,最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将进行公示,接受配租。

据介绍,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廉租住房保障向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推行,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助范围,使全市凡符合人均12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标准,并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2007年《上虞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等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家庭都能享受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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