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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部署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通讯员 顾益民

本报讯9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商贸、工商、农林牧业、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财政、商贸国资总公司等八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到年底,我市将全面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从养殖到餐桌的猪肉安全。将建立猪肉质量防护体系,一旦猪肉质量出了问题,可以一直追溯到生猪养殖的源头。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市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市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都必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为此将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管链,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八个部门对建立并落实“三证传递”制度,形成了共识,同时提醒集体食堂、餐饮和猪肉加工等生产经营者在采购猪肉时一定要索取肉品检验合格证备查。商贸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将按各自的职责,分别从整体协调、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猪肉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方面,全面进行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者,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生产、经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取缔,由原发证单位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不合格猪肉的企业和屠工屠商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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