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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变相涨价说“不”

市发改局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



记者 孙大牛

本报讯 近期,市发改局组织开展全市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对变相涨价行为坚决说“不”。

这次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浙江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上虞实际情况展开,时间定于8月13日至9月2日。检查范围为我市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畜和以这些产品作为原材料的主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原材料的主要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加工企业、家畜养殖场、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等。检查重点是经营者是否存在价格串通、哄抬价格,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涉及食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常价格行为,遏制食品价格不合理涨价、搭车涨价、跟风涨价势头,促进我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市发改局还向全市300余家食品制造企业、加工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家畜养殖场发出《价格自律倡议书》,希望食品经营者切实承担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具体做到六个“不”:一是不能以行业协会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二是不捏造、散布、传播容易引起社会恐慌的涨价消息;三是不囤积商品、哄抬物价,人为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四是不通过抬高等级、短斤缺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五是不利用虚假的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六是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格按照规定和实际内容对所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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