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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有利条件 促进妇儿发展

相关规划颁布实施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妇女占人口的一半,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得到进一步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上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和《上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近日正式颁布实施。

据介绍,两个规划坚持三大编制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原则,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保障妇女的平等发展和儿童的优先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协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原则;重点突出五方面内容,即突出妇女参政、突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突出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和健康保健、突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突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如关于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强调妇女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平等占有,特别是保障妇女在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与以往相比,妇女儿童 “十一五”发展规划最显著的特点是增加实事项目。在参照省、绍兴市两个规划实事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市实际,我市妇女儿童规划实事项目分别为8项和7项。如实施“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加大对妇女的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实施“外来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工程”,杜绝家庭接生、确保外来孕产妇母婴安全;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发放教育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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