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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城管执法局自套“金箍咒”




记者 厉红祥 通讯员 丁慧亮

本报讯 对于同一地段发生的违法占道行为,如果分别给予两者以不同的处罚,你认为公平吗?相信多数人会大喊不公!对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日前出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期从根本上改变处理不规范、处罚随意性大的状况,根除“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以“亲民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为理念,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依据较多,处罚幅度较大的现状,制订出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幅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统一量罚尺度,公开裁量标准。

该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搭建一个规范的处罚平台,可以有效避免因个人因素造成的办案不公正现象的存在,有效解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中存在的随意执法、盲目执法等问题,保证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增加政府公信度,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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