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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拟颁布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来虞开展立法调研



记者 章海宁

本报讯 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徐八达一行来虞,就即将制订的《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淼鑫陪同调研。

据了解,《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预计将于今年正式颁布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完善条例,专门组织人员赴全省11个地、市开展立法调研。

我市作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近年来通过森林防火部门和有关乡镇共同努力,森林火灾火情发生数及森林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由此也积累了森林防火的丰富经验。特别是我市各级政府思想高度统一,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范畴,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积极探索森林防火新机制,并从财政上予以保障支持,每年落实专项资金100多万,为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座谈会上,我市森林防火、农林渔牧、发改、财政、民政、气象、旅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建言献策。

徐八达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表示将把调研中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带回省人大常委会,由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后加以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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