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白马湖畔

江边短论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报社信箱

 

今 日 上 虞


让合同成为共同“保护伞”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法律政策宣传月活动侧记



记者 徐芳 通讯员 沈俭

“企业老板不给签合同怎么办?”“合同要试用期满后才能签吗?”“当初招的是磨床工,给我干的是电焊工,这是欺诈吗?我能要回工资吗?”“劳动合同要看清才签。”“企业不给签合同,可以举报。”4月6日,星期五,正是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开放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在市场门口的政策咨询摊成为进场寻找工作的劳动者们必到之所。工作人员准备的几千份劳动者维权问答、《劳动法》,甚至劳动监察大队的联系卡片被争相索要,几名工作人员与众多问询者的对话也一刻不停。

据悉,“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是省、市今年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重头戏”。按照规划,至2008年,全省各县(市)的企业劳动合同实际签订率必须达到95%左右。

“目前,我市劳动合同实际签订率情况还不容乐观,有企业自身的因素,也有劳动者本人的因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否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但目前劳动用工紧张、外来务工者流动性大、企业和劳动者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等原因,都导致劳动合同实际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签订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开始,一张劳动合同是各种纠纷解决的依据,是双方的“保护伞”。

依托“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我市将集中一个月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同时还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实施现场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树立劳动合同管理示范企业,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好处,使职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保护伞”作用,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的签订,提高劳动合同的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