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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下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将加收




记者 陈智尧

本报讯 跨入新年门槛,汽油价格开始走低,以93#汽油为例,从去年12月底最高4.90元/升降低到目前的4.73元/升,这让经常打的的市民开始打起“小算盘”,汽油价格下跌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该停止加收了吧?

汽油价格下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还该不该收?记者为此特地走访了市发改局分管价格工作的副局长郦云娟。

郦云娟说,为配合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去年6月,市发改局和市交通局曾联合发出《上虞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这样规定,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根据本市范围内出租汽车平均每载客车次的耗油费及93#汽油价格变动情况确定。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4.46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00元;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5.03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50元。超过每升5.60时,加收2.00元;超过每升6.17元时,加收2.50元。反之油价下降达到上升的同等额度并持续两个月时,相应减收燃油附加费。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目前,93#汽油市场价还未达到持续两个月降低到每升4.46元这个标准,因此,去年7月实施的出租车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00元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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