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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市的一大举措

第九批市级文保单位命名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1月上旬,我市命名上虞古纤道等12处文化遗址为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12处文化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被命名为第九批上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位于东关街道的上虞古纤道(清),位于小越镇的“同兴里”大宅院(清末民国)、春晖学堂(晚清)、祈山小学(民国),位于驿亭镇的陈春澜墓(民国),位于章镇镇的太廉堂(清),位于百官街道的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现代)、舜井(现代),位于道墟镇的全记台门(清)、祥麟桥(明、清),位于丰惠镇的罗岩山摩崖石刻(明·洪武),位于上浦镇的尼姑婆山窑址(三国西晋)。

有关人士指出,作为“文化强市”创建和文物保护工作的一大举措,文物保护单位的命名,对于弘扬地方文化、提高上虞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被命名保护的文物单位,包含着浓郁的地方文化因子,具有极高的史料研究价值。像上虞古纤道是江南水网地区颇具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又是研究运河航运史和水乡地方民俗的重要实物资料,在大多数已被毁坏的情况下,保护这段古纤道就显得十分重要。尼姑婆山窑址为目前同期窑址所仅见,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太廉堂整体建筑特色鲜明,用材讲究,制作规范,体量高大,雕刻精细,是我市目前发现的惟一一处保存基本完整、古风尚存的祠堂建筑。罗岩山摩崖石刻是我市现存年代最早的野外题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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