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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向随意配送液化石油气行为“喊停”?




通讯员 朱国强 陈建潮 记者 万均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近一个月来,家庭灌装液化石油气方便得多了,只要一个电话,经营单位就会及时送上门;灌装也安全得多了,无证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社区内违规囤积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及气体等现象得到了有效制止。

这一切无疑是我市去年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整治工作而带来的新变化。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液化石油气已成为了居民家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但不容置疑,广大居民充装、使用液化石油气曾一度处于无序状态。据有关部门调研数据表明,全市城乡居民拥有约18万只气瓶,不少是超期使用;全市瓶装气体的充装、集散,由分布在10个乡镇(街道)的11家充装站和6辆经运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运作,居民用气主要靠200辆机动车或电动三轮车,故而我们常可见三轮车穿梭在社区和乡村一路吆喝的景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随着天然气进入我市能源市场,不少居民改用管道燃气,闲置并存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被一些代灌人员收购后,或冒险从事“倒瓶”经营,或随意堆放在居民住宅区内,全市范围囤积储存钢瓶数量甚多,并呈上升趋势,如不及时制止,后果将十分严重。

有关业内人士分析,我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在运输、贮存、经营、充装等环节存有诸多违规行为。一是代灌人员用机动或电动三轮车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瓶装液化石油气,违反交通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二是一些人在居民住宅区附房内非法囤积、储存瓶装气体或有一定量残液的钢瓶,违反了《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三是部分代灌人员冒险从事倒装和非法经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严重威胁着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部分充装单位充装超期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鉴于上述现象,我市整合质监、安监、公安、建设、交通、工商、商贸、供销总社等部门力量,于去年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活动于去年9月中旬启动,按照调查摸排、宣传发动、自查整改与查处、规范整改、检查验收巩固等五个阶段,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的非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充装单位的违规行为、违法代灌及运输行为、无证经营和违规囤积储存钢瓶气体等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去年12月20日,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个体代灌人员以电瓶三轮车随意配送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一律喊停。

为确保居民用气方便,整治领导小组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连出实招:一是回收已被囤积和改用管网天然气用户家中闲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消除隐患源头;二是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配送方法,科学设置气体配送网点,由各充装站直接向用户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液化石油化中转网点配送,严禁违规配送,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三是整治各充装站充装超检周期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钢瓶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规范管理,等。系列举措已日见成效。

现今,有关部门遵循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全市设置48个网点,采用统一运输配送的办法解决居民用气问题。气体充装经营单位按规定要求,培训驾驶和押运人员,各单位配置1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负责将瓶装气体运到各网点,再由分布在各网点的140多辆专用人力配送车直接送到用户家中。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今后出现的非法充装、储存、运输、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坚决查处,从而确保居民安全用气,推进“平安上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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