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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拘一格引才用才奖才




记者 厉红祥

本报讯 不拘一格引人才、创造条件留人才,可以为“推进新跨越,迈向现代化”提供智力保障。对此,我市加大了对引才单位的补助和对人才的奖励力度,并为外来人才落户提供方便。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悉,为最大限度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从2005年以来市委专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的有关政策。其中,对引进重点人才的党政机关及财政保障的事业单位、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经国家外专局或省外专局批准的国外智力项目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培养博士、硕士、学士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省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的科技人才等单位和个人分别按不同标准予以相应的资金补助。此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各领域取得重大贡献并获得国家、省、市有关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人才,获高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均予以奖励。

此外,凡市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的各类人才,可以按有关程序落户我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投资创业者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只要符合以上其中一条就可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对不能随带档案来虞工作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重点引进人才,可以重新建档。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就学方面享受本市学区市民待遇,免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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