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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说情风要不得

◎民声


在近日某地的群众议论中,有的违规当事人对某些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提出批评。他们说,同样性质的违规,一个罚款近万元,一个罚款几百元,甚至不罚款,差距之大,令人不服。

当意见反馈到有关执法部门时,他们也有口难言。说是有些领导干部,不是对违规者进行法制教育,而是代为说情。有的事情一发生,当事人就通过领导向执法部门说情,以种种理由要求予以酌情处理。作为下级执法部门,领导意见当然要服从,减轻处罚,大事化小,从而使严肃的法律法规被说情风所左右。得到酌情处罚的当事人,相反还要自我宣扬,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影响极坏。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政治建设,主要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要消除说情风,除了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要秉公执法,树立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外,还要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让说情这一不光彩的风气失去气候。而社会公平则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六个基本要求。个别领导干部依仗权力,到处说情,虽得到了当事人感谢,但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背道而驰,不仅给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带来了执法困难,而且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直接影响到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更严重的是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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