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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自律·他律及和谐

◎肖范


某日傍晚,一青年去倒垃圾。来到现场,只见垃圾桶外丢满垃圾,青年不由得埋怨起来:怎么这样?素质太差了!说完,青年将手中的垃圾袋随手一扔。随后走来的一位居委干部见状,当即予以批评:你批评别人倒蛮理直气壮的。但你自己做得对吗?青年闻言后面红耳赤,忙帮着居委干部整理起现场来。

应该说,该青年知错能改的行为应该肯定。但其言行也提示我们,遇事应先重“自律”。只有自己做得对、做得硬,才能更好地去说服和带动别人共辨荣辱、共守公德。

公德,本姓“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大家庭中,社会公德则是人人都应遵守的准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常忽视了“自律”,而是一味苛求“他律”。遇事未能从自身找原因,看不到“自己”;老是找他人责任,故而牢骚满腹,看不惯“别人”,影响了和谐。譬如:公用楼道中,有一个人乱丢了垃圾,很多人会埋怨,但很少有人主动弯腰去捡起来,时间一长,人人乱丢垃圾成了“家常便饭”。再譬如,个别单位中,有人对单位和谐气氛不浓心生不满,殊不知他自己的牢骚和言行本身就造成了不和谐的“音符”。这也提示我们:多一些“自律”,比常是要求“他律”好得多。

和谐,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境界。要共享和谐,则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多些“自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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