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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小节有伤大雅

◎虞小坚


在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中央和地方都出台了不少文件,作出了各种规定,可谓是细致周密、毫无疏漏。但毋庸讳言,各级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严格度总归难尽人意。譬如在公款吃请、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问题上,时不时总会有人自觉不自觉地违反规定。

之所以会出现广大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够的现象,是因为不少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他们总是错误地认为小节无伤大雅,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的底线。吃点、用点、收受点小礼品于己于人无妨,于单位于国家无碍。

小节无伤大雅是一种十分模糊的认识,何谓小节谁也道不清说不明。在尊贵的客人面前,挤眉弄眼之类的动作不是小节;在洁净的马路上,随口吐痰不是小节;在安静的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是小节;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一支烟、一粒糖有时也不是小节…… 况且,干部行为无小节。每个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机关的整体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因而都不是小节,都关系到每个干部的大雅。

被广大干部认为是小节的事情,譬如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等问题,或许在广大百姓眼中就不是小事。作为人民公仆,务必以百姓评判为准,对老百姓深恶痛疾的一些不廉洁行为,绝不能以是否触犯底线来衡量,而必须以百姓是否反对来鉴别。一个干部在小节上稍有不慎,自己和同僚或许尚未知觉,但在背后早就被人们指指点点,早就损害了自己的社会形象,这怎么还能说小节无伤大雅呢?
看人要看主流,是人们对评判者的一种劝慰。作为被社会评判的广大干部,却千万不能以此来作自己廉洁自律不够的托辞和自慰。切记,小节有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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