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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安居乐业须“多管闲事”

◎榆影


前几天,在全市深化建设平安上虞工作会议上,听到最多的一个词是“安居乐业”,对“安居”才能“乐业”的关系讲得很透,让人感触良多。但就在昨天,街头一件小事却让笔者颇感凉意:三个小青年互搭着肩膀骑车,全然不顾后面车子喇叭的提醒,有一中年人看不过去,提醒小青年避让,结果小青年矛头指向中年人,在一顿大骂后,竟然说“下次碰到有你好看的”,见状,路人均冷漠走开。

显然,在转型期社会风气尚未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很多人认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理,见到不文明举止不愿出面制止,遇到违法乱纪行为不敢进行斗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既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事关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

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体,无不置身于社会的整体之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关心,一人有难,众人相帮,才是责任和道德的使然,才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最坚实的基础。因此,不顾及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我们极力营造的安居乐业的局面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

有安居才能乐业,如果没有安全的居住环境,就不会有生活的快乐。如果我们只想着安居,却对身旁的违法乱纪行为或者不文明举止行为无动于衷,那乐业的愿望就会越来越远。安居需要社会所有人的“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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