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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公德无“小节”

◎昀雪


“五一”黄金周,多年在外谋生的一位亲戚举家回乡度假。笔者陪同游景点、上饭馆,在公共场所目睹一些市民不拘“小节”的表现,实在令人汗颜。

公共场合本姓“公”,是公众共享之所,也是讲公德的舞台。但一些人的表现令人不敢恭维。君不见:有的人在车站、广场随意抛丢果皮纸屑,有的人在餐厅、公交车上肆意抽烟,有的人在公园、景区内乱折花枝,等,不一而足。这都是不辨荣辱的陋习。

深究造成上述不良行为的成因,不外乎两个理由:一是缺乏良好的行为规范,多年来养成的陋习,习惯成自然;二是公德意识淡漠,只顾了“私德”,而将“公德”忘在了家里,个别市民甚至认为,这是“小节”,无需大惊小怪。习惯可改变,但缺乏公德意识则就需要自醒了。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公德需培育,更需积累。如果公德“小节”被社会个体所忽视,则会不断放大,演变为陈陋之风,进而影响社会风气。“仓廪实而知礼节”,随着生活水准与日俱增,注重公共场合的公德理应是我们人人应遵循的规范之一。

其实,很小的一个细节,恰恰是一个人修养的暴露。在公众场合,关乎公众利益,关乎自我形象,关乎和谐共处,从这一角度分析,公共场所的公德,无“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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