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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边 短 论  


欣闻“3·15”变成服务日

◎思津


据《上虞日报》报道,3月14日,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原本以为又是一次剑拔弩张的集中投诉,却因为投诉较少而更多地变成了咨询活动,设摊的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最后都变成了资料递送员、便民服务员。

“3·15”投诉减少,说明商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增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在减少;说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增强,许多事件不待“3·15”到来就已得到合理解决;更说明市场情况在好转,厂家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正在走向和谐。

今年的“3·15”活动主题是“消费和谐”。和谐消费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安全消费、科学消费等,笔者以为厂家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和谐关系应是其中的题中要义。本来,一次成功的消费活动是由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完成的,一次愉快的消费过程要靠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有了不同意见,只要双方心平气和、诚心诚意及时沟通,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到解决,从而使商家和消费者实现双赢。

回想十几年前的“3·15”活动,当时平时积累的许多投诉事件在短短几天里得到解决,消费者郁闷的心情得以舒解,“3·15”过后人们不禁发出感叹,但愿天天“3·15”!如今,我们欣喜地看到,当年的愿望正在变为现实,这实在是值得高兴。这一令人欣慰现象的出现,不仅说明多年来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更是建设和谐社会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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