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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10日就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答记者问时说,新目录将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列入了鼓励类,表明我国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
  马秀红指出,新修订的目录坚持贯彻对外开放的方针,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重点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
  马秀红认为,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六个特点: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的领域;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外资政策的透明度;三是促进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五是促进平衡发展的贸易政策;六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马秀红说,我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吸收外资的方针,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1月初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目录已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我国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产业导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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