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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领导干部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



 

新华社杭州7月25日电 浙江省政府24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政府工作重点时表示,省政府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为了将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在制度上,浙江省政府已明确指令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制定发布了原油加工、火力发电、热电厂、水泥和烧碱行业5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出台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的政策意见,出台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管理办法。

在实践层面上,浙江省各级政府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和重点污染源整治,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活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新上项目。目前已关停小火电机组33.2万千瓦,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15家钢铁企业已有14家停止生产。

此外,浙江省各级政府还加大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9个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166家工业企业完成限期治理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推动1452家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和联网,对46家工业企业和3家热电企业实施了关停并转,对130家工业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限产控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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